代持股份该如何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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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一)显名股东应对策略:当债权人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责任时,显名股东先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之后凭借代持协议向隐名股东追偿,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隐名股东应对策略:隐名股东需按代持协议履行出资义务,避免违约。若债权人知道代持关系且要求其承担责任,隐名股东应根据自身责任承担。
(三)代持双方注意事项:代持双方要明确代持协议中各自权利义务,保留好出资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承担债务时确定最终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代持股份中显名股东登记在册,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担责,显名股东担责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若隐名股东未依代持协议出资,显名股东担责后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债权人知晓代持关系,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担责。
2.为避免代持股份引发纠纷,代持双方应在代持协议中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对出资时间、金额等关键事项详细约定。同时,双方要保留好出资凭证、协议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承担债务时能依据证据和协议确定最终责任主体。✫✫✫✫✫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代持股份中,对外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显名股东担责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显名股东可要求其担违约责任;若债权人知道代持关系,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担责,最终责任依证据和协议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代持股份的情形下,显名股东登记于股东名册,具有对外公示效力,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存在代持协议,若隐名股东未按协议履行出资义务,显名股东承担责任后,有权依据协议要求隐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若债权人知晓代持关系,基于实际出资情况,也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承担责任。在实际处理债务问题时,代持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代持协议为准,最终责任承担主体要依据相关证据和协议内容来确定。如果您在代持股份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显名股东登记在股东名册,对外而言,债权人能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显名股东担责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
2.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若未按代持协议出资,显名股东担责后可依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若债权人知晓代持关系,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担责。代持双方要依协议明确权责,按证据和协议确定最终担责方。✫✫✫✫✫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代持股份情形下,因显名股东登记于股东名册,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当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性。
(2)显名股东承担责任后,有向隐名股东追偿的权利。若隐名股东未按代持协议履行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还能依据协议要求隐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此保障显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3)当债权人知道代持关系时,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承担责任。最终责任承担主体需依据代持协议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
提醒:
代持股份双方应签订明确详细的代持协议,保存好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代持情况责任承担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二)隐名股东应对策略:隐名股东需按代持协议履行出资义务,避免违约。若债权人知道代持关系且要求其承担责任,隐名股东应根据自身责任承担。
(三)代持双方注意事项:代持双方要明确代持协议中各自权利义务,保留好出资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承担债务时确定最终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代持股份中显名股东登记在册,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担责,显名股东担责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若隐名股东未依代持协议出资,显名股东担责后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债权人知晓代持关系,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担责。
2.为避免代持股份引发纠纷,代持双方应在代持协议中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对出资时间、金额等关键事项详细约定。同时,双方要保留好出资凭证、协议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承担债务时能依据证据和协议确定最终责任主体。✫✫✫✫✫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代持股份中,对外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显名股东担责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显名股东可要求其担违约责任;若债权人知道代持关系,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担责,最终责任依证据和协议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代持股份的情形下,显名股东登记于股东名册,具有对外公示效力,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存在代持协议,若隐名股东未按协议履行出资义务,显名股东承担责任后,有权依据协议要求隐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若债权人知晓代持关系,基于实际出资情况,也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承担责任。在实际处理债务问题时,代持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代持协议为准,最终责任承担主体要依据相关证据和协议内容来确定。如果您在代持股份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显名股东登记在股东名册,对外而言,债权人能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显名股东担责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
2.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若未按代持协议出资,显名股东担责后可依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若债权人知晓代持关系,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担责。代持双方要依协议明确权责,按证据和协议确定最终担责方。✫✫✫✫✫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代持股份情形下,因显名股东登记于股东名册,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当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性。
(2)显名股东承担责任后,有向隐名股东追偿的权利。若隐名股东未按代持协议履行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还能依据协议要求隐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此保障显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3)当债权人知道代持关系时,可直接要求隐名股东承担责任。最终责任承担主体需依据代持协议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
提醒:
代持股份双方应签订明确详细的代持协议,保存好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代持情况责任承担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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